湖北法院系统开创环境投资审判新模式助力保护
栏目: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:2025-11-23 11:48
京中网(湖北日报)(记者 张阳 刘建伟)11月22日,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近期长江流域法院、检察官履行职责、认可环保产品价值的情况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吴良智宣布,全省在33起涉林诉讼中引入“森林碳汇+生态正义”机制,累计减少碳排放量超万吨。 吴良智重点介绍了三个典型案例。在宜昌市一起涉及生态破坏的公益民事诉讼中,法院判令被告公司购买等值的“森林碳证”,承担赔偿责任。该机制正在宜昌市推广,为宜昌市提供了良好的示范。ucible 样本帮助实现该国的“二氧化碳”目标。 在公益行政诉讼领域,县水利局被指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监管职责后,司法机关持续跟踪督办,并鼓励当地一家合作社利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效益,开发80亩茶园,为周边200余户农民年增收100万元以上,实现“生态”改造。工业化与工业生态”。 在刑事审判方面,在武汉市江夏区非法采矿案中,政府寻求“生态修复+产业引进”,将受损矿区改造成集科普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性景区,同时依法严惩犯罪行为。 F森林碳储量大幅增加,年接待游客人数突破20万人次,旅游综合收入达到800万元。 关于拓展司法服务,吴良智介绍,湖北省法院在办理环境投资案件的全过程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,持续监督恢复性实施情况。今年,我们创新推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(修复)区4条旅游专线,构建“法律陪伴+生态修复+文化旅游发展”的生态发展新模式,公布第一轮生态环境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工程,扩大修复工作的社会影响。 “这三起案件属于湖北省民事、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不同领域。这些案例全面展现了以有机农业、绿色金融、绿色旅游为代表的绿色产品价值转化路径。这些案例也体现了湖北省以最严格的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、助力绿色发展的决心。清楚地描述了法院的坚定决心。吴良智表示,下一步要深化转化“两山”观念实践,为长江流域高度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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